(原标题:泽璟制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检讨财务报告完整性、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协调等。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本细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