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2025年11月14日,债权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以四川新航钛科技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该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与新研股份协同重整。截至公告披露日,四川新航钛尚未收到法院受理文件,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表示将积极做好日常经营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法院受理,公司将配合开展重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