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就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11月13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332%同意。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参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