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和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和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股东共7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总股本的51.9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