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1月))
为防止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维护股东和债权人权益,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制度明确禁止大股东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等方式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严禁以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或明显违背商业逻辑的方式提供资金。公司董事长为防范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财务部、内审部需定期检查并报告资金往来情况。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发现资金被占用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大股东股份,原则上以现金清偿占用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