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股份发行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截至2025年10月29日,标的公司衡所华威70.00%股权已完成过户登记,华海诚科持有其100.00%股权。新增注册资本已验资,新增股份5,699,018股已于2025年11月12日完成登记。本次交易各方正在履行协议及承诺,后续尚需办理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现金对价支付及工商变更等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