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明确股份管理、信息申报、股票交易核查与披露、限制转让及禁止买卖等规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任职、信息变更或离任后两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敏感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