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公司及下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为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规定重大信息范围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事项等。要求报告人在知悉重大信息后24小时内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制度还明确了信息报告流程、责任划分及保密义务,防范信息披露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