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明确担保审批权限。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对象提供担保、对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等情形,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提前预计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对外担保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财务部负责担保事项的审查、跟踪和管理,董事及高管未经授权擅自担保将被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