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中信建投证券、国浩律师(北京)、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公司均对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出具承诺,确认其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因前述文件存在问题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各机构均已签署相关承诺函并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