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锦波生物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对前次募投项目变更原因、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发行对象认定为战略投资者的合理性等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前次募投项目不适用效益测算,已取得多项新产品注册证及专利技术。本次募投项目已取得立项备案和土地权属证书,环评正在审批中,相关资质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发行对象养生堂符合战略投资者认定标准,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代持或结构化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