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关于福日电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授权董事会审批2026年度为所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