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细则明确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程序,搜寻人选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外部董事占多数。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细则还规定了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