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草案)》,旨在加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主要内容包括信息申报管理、禁止买卖股票的情形、股份变动管理及信息披露、短线交易处理及违规处罚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重大事项披露前后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且需遵守年度股份转让比例限制。制度自公司H股股票在港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