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累积投票实施细则》(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修订),明确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30%以上时,股东会应采用累积投票制。细则规定了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选举投票方式及当选规则,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确保董事会构成符合章程要求。文件还明确了投票数计算方法、选票有效性及多轮选举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