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没收未领取之分派)
朗廷酒店投资(本信托)与朗廷酒店投资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270)联合发布公告,根据信托契约第15.3条及公司章程细则第24.28条规定,董事会有权将宣派之日起六年后仍未领取的分派予以没收并复归本信托。本次涉及的未领取分派为2018年9月28日派付的2018年中期分派及2019年6月5日派付的2018年末期分派,若截至2025年12月12日(星期五)仍未领取,将被正式没收。有权收取但尚未收到上述分派的股份合订单位持有人,须于2025年12月12日下午4时30分前联络公司在香港的股份合订单位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逾期未领取的款项将归本信托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