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2025年11月))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该计划草案内容符合《试点指导意见》及《自律监管指引》相关规定,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继续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