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外部与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公司内部控制,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协调内外部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委员会成员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管履职情况,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或股东会会议,并在董事会不履职时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相关履职情况需随年度报告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