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规范董事选举程序。累积投票制适用于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的情形,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相乘为投票权总数,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分别计算投票权。股东所投投票权数超过实际拥有数且分散投票的,经提示未改正则选票作废。董事候选人需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股份半数以上投票方可当选,得票相同或不足时按程序进行后续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