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更换程序及职责。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其关联方任职,且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应不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保障,并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并提交年度述职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