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明确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频率、召集方式、议事规则及职责权限。该细则规定,公司应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公司被收购决策等事项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等,也需经专门会议讨论。会议记录须完整保存十年,公司应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并承担相关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