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移交手续、未结事项处理及离职后的义务等内容。制度规定董事辞职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起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并要求离职人员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5日内完成工作交接。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且仍需履行忠实义务和保密义务。公司有权对未履行承诺或造成损失的离职人员进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