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建议推选本公司董事的程序(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建议推选董事的程序(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根据规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书面提名董事候选人,提案需在股东会召开前十日送达,并包含候选人按香港上市规则第13.51(2)条要求披露的资料及候选人签署的同意书。公司须在股东会举行前不少于10个营业日刊登公告或补充通函,并评估是否需延期会议。本程序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