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等工作。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两名独立董事,且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需监督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并向董事会提交相关决议。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对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用等事项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