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董事和高管选聘标准、寻找合适人选、审查候选人资格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形成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