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昌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刘昌盛先生符合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将与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刘昌盛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57.4127万股,占总股本的0.5224%,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无关联关系,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监管处分,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