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外的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比应超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议事规则、履职方式及年度述职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