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就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11月11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以及多项公司治理制度的制定与修订。表决结果显示各项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