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国投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细则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至7名董事组成,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须经半数以上成员通过。证券投资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会议组织、材料准备等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