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三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任免建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