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会议,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也有权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表决方式包括现场和网络投票,且对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需单独计票。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