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億仕登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委員會的職權範圍由董事會於2016年12月13日採納,並於2025年11月11日修訂。委員會由至少三名成員組成,多數成員及主席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並須符合新加坡及香港上市規則對獨立性的要求。委員會負責就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委任、重新委任及繼任計劃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並定期檢討董事會架構、人數及組成,確保執行與非執行董事之間的平衡。委員會亦須審查董事候選人的資格、獨立性、貢獻及績效,並每年評估董事的獨立性。此外,委員會負責制定董事會及高級管理層的績效評估機制、培訓計劃及多元化政策,並監督相關執行情況。委員會可獲取內部及外部專業意見,並須將其職權範圍於公司及香港交易所網站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