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明确其职责权限、人员组成、议事规则等。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等。委员会需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重要事项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设内部审计部,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