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中油燃气(珠海横琴)有限公司100%股权、天达胜通新能源(珠海)有限公司100%股权、南通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及青海中油甘河工业园区燃气有限公司4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不涉及立项、环保、用地等报批事项,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无抵押、质押或冻结情形,有利于公司资产完整性、财务状况改善及主业突出,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严重影响独立性的关联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