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明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外发布信息的行为准则。规范指出,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董事、高管须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禁止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未经董事会授权,任何人不得代表公司对外发布未披露信息。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严格管控信息报送与对外披露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