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井食品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参股公司相关人员在发生重大事项时需及时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子公司,涵盖重大交易、诉讼仲裁、财务状况变化、人事变动、信息披露义务等内容。要求信息报告责任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在知悉重大信息当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报告,同时报送书面文件。对于隐瞒、误报造成后果的,将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