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AustAsia Group Ltd.于2022年12月5日设立提名委员会,并于2022年12月30日采纳及于2025年11月10日修订《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提名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大多数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符合《上市规则》的多元化规定,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至少一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会主席由董事会委任,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或董事会主席。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议程及相关文件应提前至少三天发送给成员。提名委员会主席应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回应股东提问。委员会获授权获取公司资料、要求员工配合、聘请外部专业顾问并获得足够资源履行职责。主要职责包括:审视董事会架构、规模、组成及技能表;拟定董事会多元化政策;评估董事独立性;物色董事人选并提出委任建议;制定继任计划;检讨董事履职时间投入;支持董事会绩效评估等。委员会需每年评估自身表现并向董事会汇报,确保决策透明。职权范围须在公司及联交所网站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