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全资子公司补缴税款的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全资子公司补缴税款事项。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简称“莱州公司”)因原子公司莱州章鉴投资有限公司、山东莱州鲁地金矿有限公司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无偿划转探矿权事项不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要求,需按一般性税务处理补缴企业所得税。由于相关公司已注销,税款由莱州公司承担。截至公告日,需补缴企业所得税508,405,441.41元,滞纳金229,934,918.44元,合计738,340,359.85元。该事项不构成前期会计差错,不追溯调整财务数据。补缴所得税计入递延所得税资产,不影响当期归母净利润;滞纳金将影响2025年度归母净利润约2.30亿元,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公司称此事不会对正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