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股东及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信息披露由董事长负最终责任,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证券事务部负责具体信息披露工作。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包括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规定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要求、审批程序、信息保密义务及相关责任。公司应指定媒体发布公告,不得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替代正式公告。制度还对重大事件披露、内幕信息管理、与特定对象沟通、档案管理等作出详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