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 – 向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出售附属公司之股权)
港华智慧能源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083)于2025年11月10日宣布第三期出售事项,其全资附属公司卖方与第三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订立协议,出售第三期特殊目的公司100%股权,代价为人民币10万元。随后,卖方将第三期项目公司100%股权以约61.45亿元人民币出售予该特殊目的公司,并将其对第三期项目公司的约19.46亿元人民币债权出售予管理人。第三期项目公司主要从事中国屋顶光伏发电及储能电站业务。卖方将认购第三期权益B级资产支持证券4200万元,占发行总额5.2%。本次交易构成须予披露交易,已获董事会批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相关资产支持证券将在合格专业机构投资者间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