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曙光股份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本次发行原拟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梁梓女士发行A股股票,相关申请文件已于2025年7月17日获上交所受理,并于7月31日收到审核问询函。因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决策,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独立董事、董事会及监事会均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