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二,委员由董事长、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董事及高管人选、提出任免建议、评估人员表现等,并需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委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会议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