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完善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负责拟定董事与高管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任免建议。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