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资产和债权,向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资产和负债;同时,公司拟向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6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等报批事项,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有利于公司资产完整性、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