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国城矿业拟现金收购国城控股集团持有的内蒙古国城实业有限公司60%股权。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控股股东仍为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吴城。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