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联储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国城矿业拟现金收购国城集团持有的内蒙古国城实业6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认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等报批事项;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完整权利,股权无质押、冻结等限制转让情形;交易后上市公司能实际控制标的公司,有利于资产完整性及业务独立性;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重大不利变化,有利于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不会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严重影响独立性的关联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