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8名激励对象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5.6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本次作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