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重大信息的范围、报告义务人、报告程序及管理要求。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分公司,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等为报告义务人,须在知悉重大信息后第一时间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事项、经营方针变更等,涉及资产、收入、利润等达到一定标准的交易或事项需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报告义务人未履行义务将被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