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表正))
李表正作为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且未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属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亦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其担任独立董事未违反公务员法、党纪规定及监管机构相关规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市场禁入或公开谴责,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