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须专户存储,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需履行审批程序,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超募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由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